台湾青年创办企业 或可按内资企业形式登记
2023-08-25 09:28 来源:厦门晚报
本报讯(记者 彭菲)《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(草案)》也在本次会议上提交一审。我市以立法方式保障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的各项权益。该法规通过审议后,将成为全国首部以台湾青年为对象群体的地方性法规。
市人大侨外委表示,希望法规能够成为探索实施惠台举措的“试验田”,扶持保障台湾青年的“工具书”和就业创业的“助推器”。
在就业促进方面,《若干规定(草案)》提出,我市将逐步扩大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直接采认范围。属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,按照“非禁即享”原则予以直接采认,可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;属于准入类职业资格的,按照国家和本省、市有关规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。台湾青年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系列、级别的职称评审,在台湾地区参与的相关项目、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视为专业工作业绩,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同等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。在本市居住的台湾青年,可以参照本市居民进行失业登记。
在创业扶持方面,《若干规定(草案)》允许台湾青年创办企业按照内资企业形式进行登记,进一步落实同等待遇。鼓励台湾青年参与文旅创意、电子商务、生物科技、现代都市农业、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创业,支持台湾青年参与乡村振兴。《若干规定(草案)》还通过设立增信基金、创业投资基金、加强两岸征信机构合作以及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等多种举措,解决台湾青年的创业融资问题。
在服务保障方面,《若干规定(草案)》明确,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台湾青年就业、创业提供一站式、全链条服务;台湾青年以个人身份参保,可以选择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;市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制定措施,实现在本市范围内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。此外,台湾青年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购买保障性商品房。